为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跃升,根据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石政办发〔2020〕1号)《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普惠性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石教函〔2022〕200号)等文件精神,鼓励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有空余学位的基础上,可招收2至3岁的幼儿,经幼儿园自愿申报、教育局审核、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,1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备开设托班条件。现予以公示:
平山县东方红幼儿园
监督电话:82905052
2022年8月2日